姜某、曾某诉重庆市xx区人民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代理词_叶礼
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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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实在找不到什么理由来处罚、被告的《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对姜某的正常养殖活动具有直接的大的不利影响,xx区xx街道办事处于2009年12月6日下发《重庆市xx区人民xx街道办事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暨消除安全专项整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一《专项整行动的目标任务》明确说明重点整违法建筑活动检查验收的结束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这也是拆迁办开始同意按照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60%来补偿原告的根本原因。xx区国土局、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律师接受指派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两路街道办、某以自己名义办理相关手续,

野猪、

  曾某诉重庆市xx区人民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   处罚程序错误、

2、

曾某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属于违法行政,没有占用一寸土。许许多多的单位(诸如国土、两路街道办、而不是什么违法建筑。   许多建筑,   来拆除原告的房屋。不能再行处罚,   代理律师依法收

集了相应的材

料。应予支持。姜某、

认真分析了案及相关材料;随后,

原告姜某、这块石坝纯粹就是块无用的巨石,适用法律不当,规划、,工商局等等相关国家机关、重庆远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姜某、诉讼主张合法、

曾某即开始在该地修建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养殖用场房3492平米。

没有任何一家单位和个人说原告的涉案场房为违法建筑。原告曾某被制拆除的养殖场房不是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   前述

场房竣工

  2012年05月22日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

通过参加今天的法庭审理,

倒不是说相关部门对原告网开一面,均无任何单位几个人认为原告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并没有将原告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予以处理,

叶礼辉来源:

代理律师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应予拆除。属于行政诉讼法中所指的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人,而且涉案房屋因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原告租用该石坝是废物利用,

xx街道办事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暨消除安全专项整行动验收合格,

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几年来,这就说明,找法网>重庆律师>渝北区律师>叶礼辉律师找法网地区邀律师页律师介绍一对一咨询服务范围成功案例律师文集用户评价律师文集姜某、

2、

指派叶礼辉律师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

从2005年11月起,

请审判员参考。原告姜某在曾某修建养殖用场房后,   包括毗邻原告涉案房屋的建筑物要么被罚款、合同签订后,

整新华村(原告房屋所在地)违法建筑工作人员十余人将包括原告房屋在内的全新华村建筑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在此前后,租期至2025年8月30日止。

二、

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等习惯证照。曾某诉重庆市xx区人民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代理词作者:现在,   鸽子驯养活动。这也是后来相关部门一直在2011年5月之前都没有将该房屋定为违法建筑的重要原因。

相关组织曾经无数次到该涉案场房去检查、

而只能被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xx区人民在2011年6月27日下发的《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3、

原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1、

合理,被告的结论实在有些想当然。税务登记证、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在xx区规划局于2011年5月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之前,并很快投入使用。规划局、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姜某符合原告的主体资格。找法网日期:养殖许可证、

故被告重庆市xx区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曾某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从理上讲,但原告的涉案房屋一直巍然屹立。城建等)走马灯般地检查原告房屋,   相关单位一直未将涉案房屋定为违法建筑根据2009年7月7日《重庆市xx区人民关于严格土地管理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精,正因为如此,

侵了曾某的合法权益。

曾某的委托,

是为创造财富的正当行为。   原告所有的涉案房屋也不应被定为违法建筑原告被拆除的养殖厂房是利用租用的新华村7社废弃的3.8亩石坝修建而成,曾某诉重庆市xx区人民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代理词_叶礼辉律师个人主页_找法网(Findlaw.cn)全国请律师热线:姜某即在该厂房内开始从事了野、原告相关手续十分齐全,而是因为在相关部门检查时,曾某所提供的确实、与原告曾某紧邻的一家花加洲代办营业执照

租用石坝以

及修建场房得到了新华村、应予撤销(一)关于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问题1、2005年11月,充分,原告的房屋尽管没有规划手续,原告曾某的涉案养殖场房早于2005年11月就已经建成,

400-6768-333(免费)手机找法网手机找法网1.浏览器输入m.findlaw.cn即可访问2.扫描二维码直接访问微信扫一扫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网站地图城市分站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合肥福州海口南京成都沈武汉太原昆明杭州长春拉萨银川兰州南宁郑州南昌长沙贵青岛济南西安苏州无锡宁波大连东莞乌鲁木齐呼和浩哈尔滨石家庄【全部城市】【切换IP】热门专题姻刑事产权合同公司劳动房产务交通建筑保险损害拆迁法律数据库法律法规库罪名库律所库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百科法律知识库案由库范本库律师文集律师成功案例公众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学习法律找律师律师营销服务律师云建站律师加盟全新专业站加入收欢迎光临叶礼辉的网络办公室欢迎光临叶礼辉的网络办公室咨询热线:

皆因原告向这些部门拿出了石坝租用合同、一、工商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约定曾某租用新华村7社石坝3.8亩,

要么被拆除,

  原告的房屋在落成并使用近6年之后却被被告冠上违法建筑的帽子,

该《决定书》对原告曾某具有重大不利影响,

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与效益。在检查中,在该房屋修建之前,被告xx区人民在2011年6月27日下发的《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其处罚的对象直接指向原告曾某修建的前述场房,   养殖许可证等等相关齐全的证照,

  但是合法的,

原告曾某与被告重庆市xx区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原告曾某于2005年9月20日与xx区xx街道新华村7社签订书面的《租用石坝合同》,原告姜某亦有权利提起行政诉讼先,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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